添加日期:2018年3月22日 閱讀:2961
3月2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發(fā)布了“關于立即停止銷售山藥枸杞子壓片糖果和濟茂堂牌賽舞膠囊等問題食品的公告(2018年第36號)”,總局要求相關經(jīng)營企業(yè)立即停止銷售,召回。
公告顯示,經(jīng)查,河南洛陽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銷售山藥枸杞壓片糖果(標識生產企業(yè)為鄭州天龍杏澤食品有限公司,生產許可證號為SC11341019400147)過程中,同時搭售無標示膠囊或標識“降糖專用”膠囊,并宣稱所售產品具有降糖功能,搭售的膠囊產品中檢出格列本脲、鹽酸苯乙雙胍和鹽酸二甲雙胍等藥物成分。
在鄭州天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銷售的濟茂堂牌賽舞膠囊(國食健字G20140620)2批次留樣產品中,檢出雙氯芬酸鈉藥物成分。
洛陽卓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銷售納豆代代花固體飲料過程中,虛假聲稱疾病治療、預防功能。
以上保健品違反了相關法規(guī),涉嫌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偩忠笙嚓P藥監(jiān)局立即對河南洛陽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鄭州天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洛陽卓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違法行為進行了查處,公安機關已對相關責任人采取控制措施。
且要求凡銷售過上述產品的經(jīng)營者,要將進貨和銷售記錄,7日內報告當?shù)乜h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網(wǎng)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社交媒體、搜索引擎等要立即停止宣傳和銷售上述食品,刪除其廣告等信息,屏蔽相關搜索。
文章來源:藥店經(jīng)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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